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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16岁签约了一家文学网站。

因为年龄不够借嫂嫂的身份证和银行卡。

嫂嫂答应收益全部归我。

17岁我创作了全网爆火的作品,卖掉影视和动画版权。

谁知拿到版权费的嫂子却翻了脸。

“谁说这是你创作的作品,明明我写的书,你要什么钱?”

我心急摆出各种创作证据。

嫂子却把原稿扔在地上踩碎。

讥讽。

“签合同写的我的身份证,签名用的我的名字。”

“从头到尾都是我在对接,就算你写的书又怎么样?”

“不过给我白打工。”

我找父母做主,父母却也站在嫂子一边。

扔掉我的东西,逼我搬出家。

我被路过车撞死,嫂子用我的版权费投资开店名利双收。

再醒来,我跟嫂子说。

“行,版权费给你了。”

自己的买命钱可得拿好了。

1.

“你自己签的我的身份证,书的版权本来就是我的?”

“什么叫作我欺负你年轻?”

嫂子站在客厅扬着下巴对我横加指责。

“你找我的时候怎么不自己考虑清楚呢?”

爸妈也在旁边帮腔怪我事多。

“既然钱打给你嫂子你还乱要什么?”

“以后这笔钱可以帮你哥嫂做个小买卖改善生活!”

“我们日子过得好不比你空揣着一大笔钱强?!”

几个人脸上均是傲慢的神情,丝毫不在意我脸上委屈的眼泪。

就在几分钟前我跟嫂子要我书的版权费,原以为会按照约定等我成年后打给我。

可没想到嫂子却翻脸不认人。

上辈子嫂子说完就让我滚回房间反省,到晚上,我还不长眼继续和她要版权费。

她一气之下便联合爸妈把我东西扔到楼下,把我赶出家门。

我伤心过度没看到路边的大车,被撞的血肉模糊。

而嫂子知道我死后,反拍手称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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