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日后,一辆毫不起眼的马车混在商队中悄无声息的出城了。
城楼上,苏怀宁看着渐渐远去的马车,问道:“你就这样放他走了?”
“万一他是为了活命,随意编的瞎话唬你呢?”
裴怀第蝇营狗苟多年,虽然已经混成了一个侯爷,可是他身上那种窝囊废属性深入骨髓,再怎么装的人模狗样,也改变不了他卑躬屈膝的舔狗模样。
苏怀宁一向不太看得起他。
总觉得这人一副贪生怕死谄媚样,没一点男子气概。
“景浩也没有十足的把握能找到解蛊的法子,多条路总归能多点希望。”裴羡之看着远方,眸色平静道。
背在身后的双手不自觉紧握成拳。
心中不安。
无论如何,他都要竭尽所能救她。
......
春和居。
青萝脚步飞快,满脸喜气跑进来:“少夫人,刚刚元宝过来说,让把内室收拾一下,稍后大公子的东西都要送过来。”
秦桑喜欢花,尤其是颜色艳丽的。
看着就给人一种蓬勃朝气,让人赏心悦目,心情也变好。
可是先前她被琐事缠绕,没有闲情逸致去欣赏。
现在她每日里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去花园里,亲手摘几株好看的花儿,然后把它们插在花瓶里,放在床头。
这样她就能日日看到。
每天的花都是新鲜的,充满朝气的,连带着她这个人也被满满朝气围绕。
生命仿佛也变得充满活力。
她喜欢充满活力的自己。
之前为了节省开支,她房间的花瓶都是些廉价货,这几日,她特地去外面的杂货铺子逛了逛,专门挑了些自己喜欢的颜色和款式。
这会儿,她刚把两扎黄白相交的菊花插在花瓶里,又用剪刀修剪了旁边的枝叶。
然后才小心翼翼放在书桌上。
见秦桑对她的话无动于衷,青萝还以为她是没听清楚,又乐呵呵重复了一遍:“少夫人,大公子从今日起,就要搬过来了跟您一起住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