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是在夸奖我吗?”
顾明月歪着脑袋,好奇的打量着眼前几人。这南方的书生真是不一样啊,夸人也夸的这样好听。瞧瞧这诗做的,什么金莲绿齿的,听着就雅致极了。
谢思远一愣,不自觉的点了点头。
“哦,多谢了,你长的也很俊。”
顾明月脸上扬起灿烂的笑意,礼尚往来的将谢思远也夸了一通。她看了眼谢思远身旁几人,冲他们点点头。
“你们长的虽不如他,也勉强还算清秀。”
视线移到王博文身上,顾明月住了嘴。
三个纨绔顿时收起脸上的表情,一脸复杂的看着眼前的貌美姑娘。
勉强,清秀?
“噗嗤~”
谢思远憋不住笑出声来,有趣,这姑娘真是太有趣了。他把衣袍整了整,吊儿郎当的走上前去,伸出一只手递到顾明月的身前。
“此处水凉,我扶姑娘上来?”
身后三人的面色好了一点,还是远哥给力,居然敢说他们勉强清秀,看吓不死她。
尖叫吧,哭泣吧,逃跑吧!
顾明月在几人的灼灼视线中,淡定的点点头,把手放入谢思远手心。就着他的力道轻轻一压,身姿灵活的跃上了岸。
漠北民风本就开放,顾明月自两三岁时便在军中长大,小时候还整日跟男娃娃们一起泡在河里抓鱼摸虾。后来领了十几年兵,对男女之防就更不当回事情了。
军中弟兄们高兴起来,搂腰搭肩,不高兴时,拳打脚踢摔成一团,人人都不将她当个女人看,时间一久,她自己都忘了。
手中温热柔软的感觉一触即心,谢思远傻眼了。明明自己是调戏她,看她的神态,倒好像自己是个伺候人的奴仆一般,说好的害羞逃跑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