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中院,第三法庭。
盛应臻到的时候,庭审刚刚开始。
他从侧门进去,坐在最后一排。
白乐楹不在。
代理律师是个生面孔。
案子确实简单。
证据链完整,法律关系清晰,被告包工头虽然跑路了,但人在外地被找到了,账户里还有钱。
法官问了几个问题,被告代理人支支吾吾,半天憋不出一句完整的话。
四十分钟,庭审结束。
法官当庭宣判,被告十日内支付孙大勇等十四名工人工资共计四十七万三千元。
法槌落下。
孙大勇从被告席上站起来,转过身,人群里一个瘦高的男孩冲过来,一把抱住了他。
“爸!赢了!我们赢了!”
孙大勇愣了两秒,然后那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脸上,皱纹全挤在一起,嘴巴张了张,没说出话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