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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零年代的春天,沈沫梨从惊才绝艳的文工团表演首席,堕落成军属大院里人人唾弃的“罪妇”。
只因她的团长丈夫陆非铭,为给她买下心心念念的黑白电视机,接下队里补贴最高、也最艰巨的任务,一去再也没有回来。
过去把她当成亲女儿对待的陆母陆父,也因此恨上她。
“若不是你这样的克夫命,我儿子怎么会死?”
“就为了那一台电视机,那能比我儿子的命还要重要吗?”
她后悔自己奢望这一份礼物,更后悔没能拦住出任务的陆非铭。
她被摁着回陆家村游村忏悔,为陆非铭守寡整整五年,日日为他焚香。
可在第六年,她在凌晨的国营菜市场见到一个和陆非铭长得一模一样的男人。
男人穿着一身干净的衬衫。手边绑着的女式发带,有些扎眼。
周围排队的人都夸他用心。
“小陆,你又凌晨来排队买菜啦?”
“你媳妇儿又有口福了,你真是个好男人啊!”
沈沫梨的心前所未有的震颤,比当年得知陆非铭死讯时的意外更甚。
陆非铭没有死?!还有了新的媳妇?
曾经,陆非铭也会这样为她从凌晨开始守着菜市场排队,只为买到最新鲜的蔬菜。然后在去军营训练前,为自己准备好早饭。
自从陆非铭走后,她就再也没有勇气来到这里。
可为什么,就在她鼓起勇气故地重游的第一天,陆非铭又回来了......
她宁可相信自己太过于思念,认错了人。
她没忍住走到队伍的前边,想说的话悬在嘴边。
有惊讶,有不解,也有这么多年来的不舍。
下一刻,她五年来的执念被瞬间击溃。
陆非铭被一个皮肤黝黑的女人拉住胳膊,娇软地扑进怀中,隔绝了沈沫梨的视线。
“凌晨风冷,你怎么还要来排队呢?”
“咱们回家吧,肚子里的孩子不差这一口吃的。”
女人的小腹隆起,脸上洋溢着幸福的光晕。
陆非铭吻了吻她的额头,熟练地用后背为她挡住了风口的寒意。
“好,那我们回家。”"
“你伤了漫漫,她肯定不想见到你,你还是留在这里吧。”
沈沫梨推门的时候,陆非铭已经通过门外的钥匙将她锁在了里面。
“等我确定漫漫没事后就放你出来。”
“不!陆非铭!放我出去!”
沈沫梨拍打着休息室的门,只听陆非铭的脚步越来越远。
无论她呼喊多久,始终没人为她开门。
她就这样一直在休息室里等。
她一整天没有吃饭,一身伤痕,又饿又冷,渴了就喝水龙头里的自来水。
昏昏欲睡的时候,她听到走廊尽头爆发出的尖锐叫喊声,她的瞌睡一下子全醒了。
“着火了!快来人灭火啊!”
这一层放置着不少的医院设备,若是起火,只怕危险。
沈沫梨惊醒,一下又一下地敲门,越来越急促,可惜依旧没人发现她。
情急之下,她找到了休息室里的消防器械,不管不顾将门砸烂,这才勉强钻了出去。
走廊的烟雾熏天,看不清人。
她身子被玻璃划伤,也只能忍着疼蹲下身子缓慢爬行。
就在这时,她听见陆非铭和薛漫漫的声音。
“漫漫你先走,我去找沫梨,她应该还在休息室里!”
薛漫漫抓住陆非铭的衣角不愿松手。
“别去,有危险,咳咳咳咳咳......”
“都过去这么久了,她肯定早就出来了!”
陆非铭原地踱步了两下,似乎是在纠结。
“你要是去了,我和孩子怎么办?”
薛漫漫怀里的孩子被呛得奄奄一息,整张脸都紫了。
陆非铭一咬牙,沈沫梨那么聪明勇敢,她肯定会没事的,陆非铭这样想着,头也不回地带着薛漫漫母子俩离开了。
沈沫梨没有期待过,心里本该不会有任何波澜,却还是涩涩地疼,疼得要死。
不过她更多的是庆幸,她靠自己逃出来了。
她从医院的后门离开,一路连滚带爬进了大院。
与首长夫人约定的日期就在今天,勤务员在那里等她多时。
“沈同志,这是您赴俄进修的证件,您可以出发了。”
同时递上来的还有一套时髦的洋装。
“首长夫人让我祝您一路顺利。”
沈沫梨刚刚经历劫后余生,忍不住热泪盈眶。她换好衣服,直奔机场。
这一次,她终于能走出五年的阴霾,奔向属于自己的人生。
陆非铭,从此你我,两不相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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