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坪上的人大概有五六十个,大部分都是年轻人,看起来和弗兰克差不多大,十八九岁的样子,但也有几个年纪稍大的,二十出头。他们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,有穿T恤牛仔裤的,也有穿西装裙子的,整体来说是比较随意的派对着装。
但沈宝珠一出现,整个派对的气氛就变了。
她站在玻璃门边,朱砂红的裙子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更加迷人,黑发披在肩上,脸上的妆容精致得像杂志封面,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。
第一个注意到她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德国女孩。
那女孩手里端着一杯香槟,正在和旁边的朋友说话,不经意间一抬头,看见了沈宝珠,然后她的嘴就张开了,话说到一半就停了,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术。
她旁边的朋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,也愣住了。
然后第三个,第四个,第五个……
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,目光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,从一群人传到另一群人,不到半分钟的时间,整个草坪上的人几乎都看向了沈宝珠。
音乐还在响,DJ还在打碟,但人声忽然小了很多。
沈宝珠站在那儿,感受到了那些目光。有惊艳的,有好奇的,有打量的,有审视的,有善意的,也有不那么善意的,但她早就习惯了,她甚至觉得有点无聊。
她迈步走进了人群。
弗兰克跟在她的身后,他的表情很复杂。一方面,他看到沈宝珠被所有人注视,心里有一种隐秘的、类似于骄傲的情绪;另一方面,他又隐隐地感到不安,因为沈宝珠太耀眼了,耀眼到他的存在感被彻底吞噬了。
沈宝珠走到草坪中央,停在一张长桌旁边,拿起一杯香槟。
她还没来得及喝第一口,身边就已经围上了一群人。
“你是中国人吗?”一个棕发的女孩凑过来,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,用英语问。
“是的。”沈宝珠说。
“你的裙子好好看!是什么牌子的?”另一个金发女孩问。
“Dior。”沈宝珠抿了一口香槟。
“哇!Dior!我就知道!你看那个剪裁,那个面料,一看就是Dior!”金发女孩激动地扯着她朋友的手臂。
沈宝珠没接话,又喝了一口香槟。
她不是故意要冷淡,而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些人聊天。她以前在港岛交朋友,从来不需要自己找话题,因为所有人都会主动找她说话,而且说的话都是她感兴趣的。
但她的冷淡并没有让周围的人退却。恰恰相反,她越冷淡,周围的人越好奇。她不刻意讨好任何人,也不刻意表现自己,她只是站在那里,就已经足够让人移不开眼了。
一个红发的德国女孩挤到沈宝珠面前,手里拿着手机,小心翼翼地问:“我可以和你拍张照吗?”
沈宝珠看了她一眼。这个女孩的年纪大概十六七岁,脸上有一些雀斑,眼睛是很浅的蓝色,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小小的酒窝,看起来很真诚。
“好。”沈宝珠说。
红发女孩高兴得差点跳起来,她赶紧举起手机,凑到沈宝珠身边,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。拍完之后她翻看照片,表情从兴奋变成了震惊,然后变成了一种近乎于痛苦的哀嚎。
“天哪,”她用德语对旁边的朋友说,声音大得沈宝珠都听懂了,“她为什么每一张都这么好看!我站在她旁边像一只土豆!”
她的朋友笑得前仰后合,沈宝珠也忍不住弯了一下嘴角。
有了第一个成功合影的,就有第二个、第三个。沈宝珠像一个人形立牌一样被一群人轮流拍照,她的表情从礼貌的微笑变成公式化的微笑再变成勉强维持的微笑,最后变成了“我为什么要答应第一张合照”的后悔。"
他垂下头,微微低着头,他的目光从她的眼睛移到她的鼻尖,从她的鼻尖移到她的嘴唇,从她的嘴唇移到她攥着行李箱拉杆的、指节泛白的手。
“Forgive me,Please。”他的语气更加诚恳,更加温柔,带着一种让人无法继续生气的、毫无抵抗力的歉意。
沈宝珠看着垂下头认错的他,愣了一下,这和她猜想的情况截然不同。
她以为他会跟她讲道理,用那种温和的、平静的、刀枪不入的语气,一条一条地列出“为什么你应该回公寓”的理由,像他在书房里跟她分析“为什么男朋友不是daddy”一样。
沈宝珠看着他,那股一直在胸腔里翻涌的、燃烧的、让她浑身发烫的怒火,忽然像被人浇了一盆冷水。
凭什么?
凭什么他说是什么就是什么?
凭什么他说她喜欢太浅薄就是太浅薄?
凭什么他说让她走就让她走?
凭什么他说“My bad”就可以把一切都抹掉?
凭什么他的道歉可以那么轻易地说出口?
沈宝珠的眼眶又红了,这一次不是气的,是委屈的。
一股巨大的、排山倒海的、像要把她整个人吞没的委屈,从她的胸口涌上来,涌到喉咙,涌到眼眶,涌到鼻腔,让她整个人都开始发抖。
她扬起手,用那只宝格丽的蛇头包,狠狠地朝康拉德砸了过去。
包包砸在康拉德的胸口,金属蛇头划过他的锁骨,发出“嘶啦”一声细微的声响。
康拉德没有躲,他甚至没有动。
沈宝珠看着他锁骨上那道被划出来的伤痕,愣住了。
伤口不深,但很长,从锁骨的起点一直延伸到领口的位置,大约有七八厘米。白皙的皮肤被划开一道细细的口子,鲜血从伤口里渗出来。
她并没有想过要真正砸伤他。
她只是想发泄,想让他疼,想让他知道她生气了,但她没有想让他流血。
沈宝珠看着那道伤口,看着那条从伤口里渗出来的、沿着锁骨往下淌的血痕,她的手开始发抖。
包包从她手里滑落,掉在地上,蛇头的绿宝石眼睛在石板路上磕了一下,发出“咔”的一声轻响。
“你……你为什么刚刚不躲开?”她问,声音在发抖,带着一种她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、慌张的、不知所措的语气。
康拉德没有去管那道伤口,他弯下腰,捡起那个掉在地上的宝格丽蛇头包,用大衣的袖子擦了擦蛇头上沾到的灰尘,然后递还给她。
沈宝珠没有接。
康拉德也不急,他就那么拿着那个包,站在那里,安静地看着她。
然后他伸出手,轻轻地拉起了沈宝珠刚刚拿包的那只手。
他的手很大,手指修长,骨节分明,握着她的手的时候,他的手指几乎能把她整个拳头包裹住。
他把她的手翻过来,手心朝上,仔仔细细地检查着她的手指、她的掌心、她的手腕。"
德莱恩看着她,安静地看了大概两秒钟。
“上海,”他说,声音低沉而平缓,“好地方。”
沈宝珠的心里炸开了一朵烟花。
他信了!他真的信了!
她沈宝珠果然是一个天才,不仅长得漂亮,脑子也好使,编起谎来脸不红心不跳,连德莱恩这种看起来精明得要命的人都骗过去了。
她的嘴角翘了起来,但很快又压了下去,因为她不能表现得太高兴。
“我把我的事情都告诉你了,”沈宝珠说,下巴抬起来,用一种“现在轮到你了”的语气,“你也应该把你的告诉我。”
德莱恩看着她,微微点了一下头。
“德莱恩,”他说,“你知道了。”
“德莱恩·冯·林德霍夫,这时我的全名。”
沈宝珠的眉毛微微动了一下。
她知道“冯”意味着什么,她在国际学校读书的时候学过欧洲历史,知道在德语国家,“冯”是贵族姓氏的标志,代表着一个家族的、延续了几百年的、流淌在血液里的身份和地位。
“我今年二十八岁。”
德莱恩说出这个数字的时候,沈宝珠的表情没有变化,但她的瞳孔缩了一下。
二十八岁!
比她大整整十岁!
这个数字在沈宝珠脑子里转了一圈,然后像一块巨石一样砸进了她心里。
她想起沈万荣今年四十八岁,蔺兰今年四十三岁,德莱恩比蔺兰小十五岁,比沈万荣二十岁。
如果他再大一点,沈万荣都可以叫他“老弟”了。
德莱恩真是不显山不露水,她猜到他会比她大,但谁能想到居然大了整整十岁。
沈宝珠的脑子里忽然浮现出一个画面:
德莱恩站在沈万荣面前,沈万荣上下打量着他,然后用一种不屑的语气说:“老弟,你今年贵庚啊?二十八岁?我女儿才十八,你是不是有点太老了?”
沈宝珠打了个寒颤。
她绝对不能让沈万荣知道德莱恩的存在。
沈宝珠的表情变化只持续了不到半秒,然后就恢复了正常,她不能让德莱恩看出她对他年龄的反应。
“二十八,挺好的,成熟稳重。”
她在心里给自己竖了一个大拇指,演得真好。
德莱恩看着她,嘴角带着笑意,但不知为什么沈宝珠总觉得他眼底的笑有些渗人,于是立马转化话题:“那你是商人吗?”
“嗯,传统的德国商人。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