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现在,她蹲在Gucci橱窗外面,旁边是一个垃圾桶,垃圾桶的旁边是一个流浪汉,裹着一张脏兮兮的毛毯,躺在地上睡觉,鼾声如雷。
沈宝珠觉得自己的眼眶又热了。
“都怪康拉德。”她小声嘟囔着,用粤语,声音带着鼻音,“死德国佬,臭德国佬,以为自己有座古堡了不起啊?我爹地还有一整条弥敦道呢,我说什么了吗?”
她越说越气,声音也越来越大。
“我亲他一下怎么了?我那是感谢他,感谢他懂不懂?他以为我是什么人?随便什么人给我准备一顿早茶我就要亲他?他以为我是那种——”
她说不下去了,因为她意识到,如果今天早上给她准备早茶的不是康拉德,而是别的什么人,她确实不会亲。
沈宝珠把脸埋进手臂里,闷闷地骂了一句脏话。
她不知道自己在这里蹲了多久。
也许五分钟,也许十五分钟,也许更久。
她的腿已经麻了,从脚底板到膝盖,像有无数根细细的针在扎,又麻又疼。
但她不想站起来,站起来就要继续走,继续走就要面对一个问题——她要去哪里?
酒店住不起了,公寓被她还回去了,康拉德不要她了,她能去哪里?
这时,一双皮鞋出现在她面前。
皮鞋是黑色的,鞋面是顶级的牛皮,擦得锃亮,能映出她蹲在地上缩成一团的模糊倒影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