草坪上的人大概有五六十个,大部分都是年轻人,看起来和弗兰克差不多大,十八九岁的样子,但也有几个年纪稍大的,二十出头。他们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,有穿T恤牛仔裤的,也有穿西装裙子的,整体来说是比较随意的派对着装。
但沈宝珠一出现,整个派对的气氛就变了。
她站在玻璃门边,朱砂红的裙子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更加迷人,黑发披在肩上,脸上的妆容精致得像杂志封面,整个人散发出一种独特的魅力。
第一个注意到她的是一个金发碧眼的德国女孩。
那女孩手里端着一杯香槟,正在和旁边的朋友说话,不经意间一抬头,看见了沈宝珠,然后她的嘴就张开了,话说到一半就停了,整个人像是被施了定身术。
她旁边的朋友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,也愣住了。
然后第三个,第四个,第五个……
像是多米诺骨牌一样,目光从一个人传到另一个人,从一群人传到另一群人,不到半分钟的时间,整个草坪上的人几乎都看向了沈宝珠。
音乐还在响,DJ还在打碟,但人声忽然小了很多。
沈宝珠站在那儿,感受到了那些目光。有惊艳的,有好奇的,有打量的,有审视的,有善意的,也有不那么善意的,但她早就习惯了,她甚至觉得有点无聊。
她迈步走进了人群。
弗兰克跟在她的身后,他的表情很复杂。一方面,他看到沈宝珠被所有人注视,心里有一种隐秘的、类似于骄傲的情绪;另一方面,他又隐隐地感到不安,因为沈宝珠太耀眼了,耀眼到他的存在感被彻底吞噬了。
沈宝珠走到草坪中央,停在一张长桌旁边,拿起一杯香槟。
她还没来得及喝第一口,身边就已经围上了一群人。
“你是中国人吗?”一个棕发的女孩凑过来,眼睛里闪着兴奋的光,用英语问。
“是的。”沈宝珠说。
“你的裙子好好看!是什么牌子的?”另一个金发女孩问。
“Dior。”沈宝珠抿了一口香槟。
“哇!Dior!我就知道!你看那个剪裁,那个面料,一看就是Dior!”金发女孩激动地扯着她朋友的手臂。
沈宝珠没接话,又喝了一口香槟。
她不是故意要冷淡,而是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和这些人聊天。她以前在港岛交朋友,从来不需要自己找话题,因为所有人都会主动找她说话,而且说的话都是她感兴趣的。
但她的冷淡并没有让周围的人退却。恰恰相反,她越冷淡,周围的人越好奇。她不刻意讨好任何人,也不刻意表现自己,她只是站在那里,就已经足够让人移不开眼了。
一个红发的德国女孩挤到沈宝珠面前,手里拿着手机,小心翼翼地问:“我可以和你拍张照吗?”
沈宝珠看了她一眼。这个女孩的年纪大概十六七岁,脸上有一些雀斑,眼睛是很浅的蓝色,笑起来的时候嘴角有一个小小的酒窝,看起来很真诚。
“好。”沈宝珠说。
红发女孩高兴得差点跳起来,她赶紧举起手机,凑到沈宝珠身边,咔嚓咔嚓拍了好几张。拍完之后她翻看照片,表情从兴奋变成了震惊,然后变成了一种近乎于痛苦的哀嚎。
“天哪,”她用德语对旁边的朋友说,声音大得沈宝珠都听懂了,“她为什么每一张都这么好看!我站在她旁边像一只土豆!”
她的朋友笑得前仰后合,沈宝珠也忍不住弯了一下嘴角。
有了第一个成功合影的,就有第二个、第三个。沈宝珠像一个人形立牌一样被一群人轮流拍照,她的表情从礼貌的微笑变成公式化的微笑再变成勉强维持的微笑,最后变成了“我为什么要答应第一张合照”的后悔。"
她以为所有的男朋友都是这样的。
不,她以为所有的男朋友都应该这样的。
但康拉德告诉她,不是的。
男朋友不是daddy。
男朋友不会像沈万荣那样,在她打碎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古董瓶之后,不但不骂她,还把碎片镶在相框里做纪念。
男朋友不会像蔺兰那样,在她生病的时候,放下手头重要的工作,只是因为她想喝一碗她自己做的粥。
男朋友会累,会烦,会失望,会离开。
沈宝珠低下头,看着自己放在桌面上的手。她的手很小,手指纤细,指甲上涂着淡粉色的甲油,爹地和妈咪才不会舍得她为一个男孩做那些事,她自己也不愿意。
书房里安静了几秒。
窗外的法兰克福夜景在夜色中闪烁着,像一幅被点亮的地图。壁炉里的火已经完全熄灭了,只剩下几块发红的木炭,在灰烬中散发着最后的热度。
沈宝珠抬起头,看着康拉德。
她的心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在翻涌。那里面有挫败,有不甘,有不服气,还有一丝她自己都不愿意承认的委屈。
她看着康拉德那张温和的、平静的、刀枪不入的脸,心里忽然冒出一个念头,这个男人真难搞。
为什么他不可以像她之前认识的那些男生一样?
为什么康拉德不那样?
为什么非要她主动开口?为什么非要她说“你养我吧”?为什么非要她一条一条地列举那些“你应该为我做的事”?为什么非要她像一个在菜市场讨价还价的顾客一样,站在那里,等着他说“不”?
沈宝珠越想越气。
但紧接着,她的脑子里又冒出了另一个念头。
算了,如果康拉德真的像之前的那些男生一样,她还不屑于让他做她男朋友呢。
那个小明星,说好听点是温柔体贴,说难听点就是没有骨头。她说什么他都点头,她要什么他都给,她发脾气他就像一只被雨淋湿的小狗一样可怜巴巴地看着她,好像在说“你不要不要我”。
那种男人,太无聊了。
太容易得到了。
太没有挑战性了。
沈宝珠忽然意识到,她之所以会被康拉德吸引,恰恰就是因为他不像那些男人。他不主动,不讨好,不卑微。他不会在她面前摇尾巴,不会在她发脾气的时候可怜巴巴地看着她,不会在她提出无理要求的时候点头如捣蒜。
他拒绝了她。
而这是她沈宝珠这辈子,第一次被人拒绝。
她定了定神,从扶手椅的椅背上直起身,绕过书桌,走到了康拉德面前。
她站在他椅子旁边,试图在高度上压制他,虽然这个尝试从物理学的角度来说不太成功,因为即使她站着、他坐着,她也没有比他高出多少。但从气势上来说,她觉得她赢了。
“你说了那么多,”沈宝珠说,下巴抬得高高的,声音里带着一种最后的、倔强的、不肯认输的笃定,“到底愿不愿意做我男朋友?你就给我一个答案,愿意,或者不愿意。不要跟我讲那些大道理,我不需要。”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