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赵桂芬听完这话,眼睛里那点光亮彻底灭了。

她今年七十二了,这辈子拉扯了三个儿子,还有一个十八岁不幸溺亡的女儿。

老大王安杰,是她跟丈夫最穷的时候生的,那时候她奶水不够,这孩子从小就是挨饿熬过来的,瘦得跟个小鸡仔似的。

也正因如此,她跟丈夫总觉得亏欠了老大,后来日子好过些了,就忍不住处处偏着他。

老大说要去镇上最好的学校读书,老两口砸锅卖铁也掏钱,拼了命地供,幸好老大也争气,真考上了市里的大学,还娶了个城里媳妇儿,光宗耀祖。

可谁能想到,他一进了城就巴巴地贴着岳父家,把乡下亲爹亲妈忘得一干二净,一年到头不回来一趟,连个电话都没有,生怕被他们缠上似的。

大儿媳妇更瞧不上他们这种乡下人,嫁过来这么多年,就回过老家一次,连夜都没过就闹着开洋车走了。

老二王志成没啥大本事,学了门木匠手艺,勉强能糊口,娶的媳妇李秀芳是隔壁村的,处处算计,恨不得把他俩这把老骨头扒了皮称斤卖。

老三王余林是老幺,十岁那年跟着两个哥哥上山玩,摔坏了腿,落下残疾,从此性子变得自卑又沉闷,跟谁都不亲近。

那时候她一门心思供老大读书,哪有空管老三心里咋想的,有时候甚至觉得他是个拖累。

那孩子怕是早就看出来了,早早拖着条残腿离开了家,后来不知道在外面干了什么营生,每个月都想办法往家汇三百块钱。

可惜这笔钱回回都被老二媳妇拿走,说她住在这儿吃现成的喝现成的,要什么钱。

赵桂芬后来每每想起这些事,心口就跟刀绞似的,恨自己当年怎么就能那么蠢,放着最孝顺的老三不疼,偏偏把这两个白眼狼当成心头肉。

“行了,还杵在这儿干啥?赶紧洗衣服拖地去,看着就碍眼!”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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