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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肤裂开一道细长的口子,鲜血立刻涌出来,殷红色的,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目。

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变化,像是这种痛感他已经习惯了,甚至可以说已经麻木了。

梁闫瑾把手指移到书桌上那方已经研好的墨砚上方,用力挤了挤伤口、

几滴血落进墨汁里,迅速化开,把黑色的墨汁染上一层暗沉的、几乎看不出来的红。

随后梁闫瑾从笔架上取下一支中号的狼毫笔,蘸了蘸那碗混了自己血的墨汁,铺开一张新的宣纸,开始写字。

笔尖落在纸面上,发出极其细微的沙沙声。

他的字写得很慢,每一笔都像是在刻,不是在写。

笔锋过处,墨迹均匀地渗进宣纸的纤维里,和那些混在墨汁里的血一起,成为纸张的一部分,再也分不开。

“七年未见。

我们的感情线太浅。

因果轮回。

我们共沉水底,骨肉糜烂。

藤蔓作牵,以此签天。

不死不还,死亦同檐。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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