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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甚至觉得她说得对。

我是女儿,我不配拥有这个家的任何东西。

我搬出去,租了一个二十平米的开间。

每个月还要雷打不动地给家里转三千。

我妈说,这是“孝敬父母”的钱。

可这钱,都花在了谁身上?

李静手上那个金镯子,至少要一万多吧。

温涛上个月买的游戏机,五千。

而我,身上这件外套,穿了三年了。

这件外套,还是爷爷在世时给我买的。

他是家里唯一一个真正疼我的人。

总是偷偷给我留好吃的,过年还多塞两百块红包。

临终前,他拉着我的手,颤抖着说:“念念啊,这房子,你可要守好了,别让人欺负了去。”"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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