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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理直气壮地说:“我们养你这么大,你还想要什么?”

“你每个月工资那么高,出去租个房子不就行了?”

我像个傻子一样,接受了。

我甚至觉得她说得对。

我是女儿,我不配拥有这个家的任何东西。

我搬出去,租了一个二十平米的开间。

每个月还要雷打不动地给家里转三千。

我妈说,这是“孝敬父母”的钱。

可这钱,都花在了谁身上?

李静手上那个金镯子,至少要一万多吧。

温涛上个月买的游戏机,五千。

而我,身上这件外套,穿了三年了。

这件外套,还是爷爷在世时给我买的。

他是家里唯一一个真正疼我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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