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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人都说,江逾野曾是京市最恣意自由的一阵风,却偏偏娶了一位行走的“法典”——
沈霁雪。
这位京市最年轻有为的首席法官,出身司法名门,以严谨古板闻名。
沈家家训长达三千条,每一条都由她亲手修订,小到穿衣用餐、大到持家立业,皆需按规行事,违者重罚。
婚后第一年,他因忘记“食不言”,在餐桌上不小心说了句话,当即被掌嘴99下,之后整整一月不能言语;
婚后第二年,他因外出采访,晚归门禁一分钟,就被罚跪雪地彻夜思过,双腿险些就此废掉;
婚后第三年,他抱着尚在襁褓中的儿子不慎摔倒,怀里的婴孩当即晕厥,他惊慌失措地高声呼救,只想有人快些将孩子送往医院。
可刚到大门口,便被拦下了。
“先生,家中禁止大声喧哗,您触犯了第八十七条家规,需要禁闭反省。”
江逾野抱着已经脸色发青的孩子,只觉荒唐至极:“我孩子都出事了,还要守什么家规?放我出去!”
可没等他闯出去,几个人便已经死死抓住他,不容分说将他和儿子扔进禁闭室。
管家的声音从外面传来:“抱歉先生,这是小姐的意思。”
“在沈家,家规至上。”
沉重的大门关上的那一刻,江逾野的心彻底凉了。
他拼命捶打房门,无论哭喊还是哀求,门外始终毫无回应。
他感受着怀里的婴孩气息逐渐微弱,最终归于死寂。
三天后,他终于“刑满释放”,带着孩子赶往医院。
可一切为时已晚。
医生遗憾告知:“江先生,耽搁太久,孩子没能保住,您的肺部本就有旧伤,今后再有孩子会非常困难。”
短短几句话,让江逾野久久无法回神。
他看着空荡荡的怀抱,仿佛心里某处也被生生剜去。
片刻后,他猛地推开病房大门,直奔京市最高级法院。
刚下车,他便看见了沈霁雪。
她似乎刚结束一场庭审,衣冠楚楚,金丝框眼镜下是一张美艳绝伦的脸,此刻却只让江逾野感到憎恶。
他冲上前拽住她。
沈霁雪脸上波澜不惊,只在看见他凌乱的衣服时微蹙眉头:“江逾野,家规禁止衣着不整外出。”
江逾野眼尾泛红,几乎气笑:“沈霁雪!你还有没有心?为了那该死的家规,连自己孩子的性命都可以不顾吗?”
“难道你就可以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触犯家规吗?”
他以为至少能从她脸上看到一丝愧疚。
可没有。
那双眼睛依旧冰冷如机器,不见半分波澜。
“我可以。”她笃定道,“江逾野,是你触犯了家规,害死孩子的是你自己。”
“如果人人都像你一样为自己的错误找借口,那法律条例又有什么存在的必要?家规亦是如此。”
江逾野被她问得怔住。
未等他反应,沈霁雪口袋里的手机忽然突兀响起。
接起电话后,不知对面说了什么,她万年不变的平静脸色竟骤然一变,随即不顾江逾野,径直打开车门疾驰离开!
虽未发一言,但江逾野还是敏锐捕捉到了不对劲。
他叫车紧随其后,来到一家酒吧。
刚走进去两步,他便看见难以置信的一幕——
向来清冷的沈霁雪,竟一脚踹开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,而后将另一个女人死死抵在墙上,毫不犹豫抡起酒瓶落下!
一下、两下、三下......
四周惊叫四起,直到那女人满头鲜血、气息微弱,一个男孩才冲上前拦住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