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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宝珠从小就知道,那栋楼是她的。不是比喻,不是夸张,是字面意义上的,那栋楼的地契上,白纸黑字写着她沈宝珠的名字。

所以她这辈子,从来没有被拒绝过,直到那个狗仔把信封送到沈万荣桌上。

沈宝珠觉得这简直荒谬。她在港岛活了十八年,要风得风要雨得雨,连太平山顶的雾都该要为她让路,结果她谈了个恋爱,居然被父母叫停了?她沈宝珠的脸往哪儿搁?

于是她做了一个非常沈宝珠式的决定——离家出走。

当然,她不会用“离家出走”这么幼稚的词。她只是在某个周一的早晨,拖着一个Rimowa的行李箱,登上了飞往法兰克福的头等舱。

沈万荣没有拦她,蔺兰也没有。

沈宝珠坐在飞机上,喝着Krug香槟,心想:算你们识相。

她选德国,没有特别的原因。只是因为她在网上看到一张新天鹅堡的照片,觉得那座城堡像迪士尼logo的实体版,看起来很适合做她这场“成年礼”的背景板。

她甚至还规划了路线,先到法兰克福买买买,然后去慕尼黑喝啤酒吃猪肘,再去福森看天鹅堡,最后去柏林泡夜店。

完美!

第一个星期,确实如她所愿。

法兰克福的歌德大街被她从头扫到尾。爱马仕的包,她一口气买了三个,不是因为喜欢,是因为铂金、凯莉、康康各来一个才叫“买齐了”;LV的硬箱,她买了两个,打算一个放首饰一个放化妆品;Dior的缎带裙,四个颜色全要了,SA笑得合不拢嘴,全程用“Prinzessin”称呼她……

沈宝珠的德语词汇量大概只有十个,但她听得懂“Prinzessin”——公主。她觉得这个称呼很合适。

她住在法兰克福最贵的酒店,顶楼套房,一晚上三千八百欧。房间里铺着波斯地毯,浴缸是德国唯宝的定制款,窗外可以看见美因河静静流淌。

她每天睡到自然醒,叫客房服务送早餐到房间,银质餐车上摆着白芦笋、烟熏三文鱼和可颂面包,咖啡用银壶装着,杯碟是德国梅森的瓷器,每一件都画着蓝色的花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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